|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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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13 17:53 文章来源: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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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、乡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:
今年4月是全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,为深入宣传、普及税收法律法规,不断增强全市人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,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,经市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200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
组 长:熊怀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副组长:唐 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孔令华 市财政局局长
任昭平 市国税局局长
向守贵 市地税局局长
成 员:曾 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
艾吉星 市城管局局长
袁长江 市旅游局局长
黄德玉 市经贸局局长
罗绍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
吴少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
赵丽英 市电视台副台长
华建琼 市工商联副会长
罗 湘 市外宣中心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税局,办公室主任由任昭平同志兼任,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宋胜才、龚炼、刘德昌、陈袁敏、张良荣组成。
二、税收宣传月主题
2006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:依法诚信纳税,共建小康社会
三、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安排
1、通过新闻媒体发表市长讲话,启动赤水市税收宣传月活动仪式。
2、4月5日前,在市区主要街道、市场、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税收宣传标语,营造宣传声势。
3、4月6日,在市中五星路口、康佳路口设立税法咨询点,开展税法宣传、咨询活动。
4、4月11日—13日,开展区域协作,促进经济、税收协调发展。沿赤水河流域,深入重点企业,了解其在“十五”期间企业所取得的成果和“十一五”期间企业发展规划,加强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、交流和协作,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。
5、4月14日,召开特困企业、下岗职工座谈会,宣传国家税收政策,了解其生产、生活情况,帮助其解决困难。
6、4月17日,开展税收宣传进学校活动。印制税法宣传单2000份,到赤水一中、赤水三中和市中一小分发给学生,从小培养其依法诚信纳税意识。
7、4月19日—24日,开展税收宣传进农村活动。结合“四在农家”创建活动,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向农民宣传国家税收政策,帮助农民出谋划策、增收致富。
8、4月26日,开展税收宣传进景区活动。向全国游客宣传税收知识,提供税务咨询,并进一步规范景区纳税户管理。
9、召开“诚信纳税人”、“纳税大户”表彰会。对2004年—2005年度诚信纳税户和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纳税户进行表彰。
四、要求
1、各镇、乡、办,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工作计划,落实工作措施,做到人员落实、经费落实、工作落实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2、各镇、乡、办、财税部门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税收宣传标语,各相关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。
3、4月20日前市国税局、地税局要将“诚信纳税人”、“纳税大户”初审名单及材料报市税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以便研究确定。
4、坚持节俭务实原则。税收宣传月组织的各项活动既要注重效果,又要注重节俭务实,防止铺张浪费,不切实际。
5、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材料,及时向市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,切实做好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报道,做到典型示范,进一步营造出全市“依法诚信纳税,共建小康社会”的良好舆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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